奉贤解放初期的七个瞬间定格
摘要:老照片,是历史过往的定格呈现。透过这些老照片,我们看到的是奉贤在那个火热年代的一幕幕往事再现。1949年5月14日,奉贤迎来解放,从此奉贤儿女真正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成了我们坚定的理想与追求。
中国发展网讯 老照片,是历史过往的定格呈现。透过这些老照片,我们看到的是奉贤在那个火热年代的一幕幕往事再现。1949年5月14日,奉贤迎来解放,从此奉贤儿女真正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成了我们坚定的理想与追求。
1949年:浦解总队浦南中队与解放大军会师后进军奉贤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伟大胜利,解放上海及周边县城的战役全面打响。中共淞沪工委南桥支部,为迎接解放大军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如刻印《奉贤概况》;绘制南桥地图;策反国民党奉贤县刑警队,并以中共南桥支部名义向国民党党政军警人员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保存好档案,为人民立功;组织工商业自卫队,维护社会秩序,筹借粮草等。
1949年5月13日清晨,根据上级指示,浦东解放总队浦南中队基干中心组队员们赶到金山亭林,迎接从杭州方向来的人民解放军。基干中心组队员集中在车站处一幢五开间房子里,这时一支大部队从公路上由西向东行进,当基干中心组队员看见战士胸前佩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时,知道这就是要迎接的队伍,非常高兴,双方沟通后明确各自的身份。
此时,解放军队伍中正巧有随军摄影记者,拍下解放军第二十军五十八师与浦解总队浦南中队汇合的照片。
1950年:镇压反革命
1950年7月,根据中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松江行政区专员公署人民法院根据奉贤县人民法院上报的马柏生、徐顺庆、王荣死刑案件,经复审,确认三犯罪行。经报江苏省苏南行政公署核准,于8月10日判处马、徐、王三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巩固人民政权,保卫革命的胜利成果,松江专区决定在奉贤县召开公审大会,这是奉贤县首次公审大会。这次公审大会大大打击了国民党的残余势力,同时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1年:奉贤成立供销合作总社
1951年,江苏省苏南区奉贤县合作总社成立。1954年,改名为奉贤县供销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在党和国家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情况下,由劳动人民自愿结合、资源入股而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经济团体。它充分发挥了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形成了当时“三驾马车”齐驱,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金融服务的农村经济体制。
1952年:
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成立
1952年6月,南桥区沙碛乡办起了奉贤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江海农业生产合作社,让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1953年起,奉贤县委、县政府推广江海农业合作化的办社经验,在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
1949年:奉贤县人民政府成立
1949年5月18日,奉贤县人民政府成立,宣告奉贤县第一个人民革命政权正式诞生,首任县长滕维明。奉贤全境解放后第3天,主要由山东省蓬莱籍人员组成的南下干部大队与一个连的战士,急行军到达奉贤,开始了接管旧政府、建立新生的革命政权的工作。
对旧政府原有工作人员,除国民党党务与军事人员之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予以留用,但需参加必要的培训,转变他们的旧观念,发挥他们专长和作用,避免机构交替中的紊乱与脱节。5月20日,浦解总队解放四中队和浦南中队30余名战士,按照松江军分区的命令,全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奉贤县总队。5月21日,全县组建6个乡镇联合办事处,开始15个乡镇旧机构的接管工作。
1949年:奉贤县人民政府发布民字第一号布告
奉贤的人民政权成立了,但全国还未解放,奉贤境内尚有潜伏匪特,也有国民党散兵游勇及残余势力,在不断骚扰和破坏新成立的人民政权。为了剿匪肃特,打击镇压反革命势力,1949年5月23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发布民字第一号布告。自此布告发布之日起,奉贤县各乡镇的国民党自卫队与游杂武装陆续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集训。随后,全县共收缴各类枪支283支、子弹3517发,全县打击匪特的斗争取得初步胜利。
1951年: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
1951年4月15日,苏南区奉贤县依法开始向68个乡的5.8499万户农民陆续发放《土地房产所有证》6.9513万张,确权土地70.43万亩,这标志着奉贤县的土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
本版图文材料由区委党史研究室提供
责任编辑:倪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