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日趋完善,以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为监测管理主体、市区两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监测技术管理部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为临床专业技术支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初显成效。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聘任黄方等56人为第二批国家化妆品检查员,现予公布。
进口化妆品外包装、说明书、小包装上应当注明的内容,必须要有中文记载。
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全国共享互通,并实时向社会公开,企业申报更加便利,监管内部沟通更便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
在自贸协定的框架下,我国总进口额近三分之一的产品,可以享受自贸协定的优惠关税待遇。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
为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总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
近日,一批价值120万美元的香奈儿丝绒系列唇膏等化妆品未进行开箱检验检疫即在上海自贸区外高桥保税区通关,并取得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